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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新项目申报和在执行中项目总结的通知
来源:国际处   日期:2024-08-12 09:26:18  浏览: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将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现启动2025年创新项目预申报2024年项目年度总结和2024年项目到期续报工作相关说明如下

本项目采取各高校统一组织校内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每个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项目单位获批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一、2025年新项目申报

申报的专项类别及数量

2025年我校可新申报项目3项。申报项目应围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特色学科申报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2、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3、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4、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

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不支持选派类别仅含本科插班生的项目。

2、资助内容: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创新项目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及说明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二、2024年到期项目续报

对执行期为2022-2024年度的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截至2024年7月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

2.截至2024年7月31日录取人数达到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项目续报不占用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材料及说明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三、在执行中项目总结

对执行中项目,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对执行满三年项目,逐一进行项目总结,应对执行期间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四、相关工作说明


1.请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2025年新项目申报

2.结合我校《创新型项目信息一览表》,标黄部分为执行满三年项目,理学院(芯片产业学院)需要完成《2024年度总结》,《2022-2024年项目总结》和《续报项目》材料;

3.绿色部分为执行中项目,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需要完成《2024年度总结》。

4.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处学生项目办公室(行政楼A433,谢老师,027-59750382)。


附件:相关材料清单:

类型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新申报项目及执行满三年续报项目

1.《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系统内填写。(模板https://www.csc.edu.cn/

attached/file/20240806/20240806172220_5239.docx)

2.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由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如项目单位为高校的,可为书记、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填写并签字,每个申报项目须单独出具并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上传。(准备推荐意见即可,网络申报前无需签字,模板https://www.csc.edu.cn/

attached/file/20240806/20240806172307_1232.doc

3.单位公函

国际处开具。

4.项目各方合作协议

项目单位须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上传拟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中外合作协议。如拟申报项目包含多个国内参与单位,须同时上传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项目申报确认材料(协议、公函等)。

5.项目学费明细

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须提供留学单位出具的学费明细及说明,并于项目网上申报期间上传。

6.项目经费配套说明

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须在项目网上申报期间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执行中项目

2024年度总结

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2022-2024年项目总结

(若执行满三年)

应对执行期间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