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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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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日期:2024-05-09 09:36:05  浏览: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湖北省有关文件通知精神,2024年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学科方向

1.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和国计民生领域。

2.服务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等急需紧缺人才相关的学科专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相关学科领域;湖北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重点学科专业领域。

3.其他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

二、申报要求

1.自2024年起,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式仅为地方创新子项目,不再选派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项目获批后执行期暂定为3年。

2.2024年将不再放宽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

3.申报项目所含学科应在我省拟重点支持学科领域范围内,且具有长期性规划(3—5年),与国外有相关合作基础。

4.国外合作单位必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

5.双方应签有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且具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协议为非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6.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留学资助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6—24个月)。选派人员以每项目每年2-5人为宜。

7.申报项目立项及人员选派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方式

1.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情况,统筹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2.省教育厅根据全省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统筹研究确定省创新子项目牵头院校、参与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根据国家留学网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17)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认真谋划,精心设计,积极申报。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将《申报项目意向表》(5月24日前),《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等(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hbut.edu.cn。

2.申报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谢彪, 027-59750382;董金霞, 027-59750227;地点:行政楼A433;行政楼A421。


附件:

1.国家留基委关于做好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3.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4.申报项目意向表


                         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